1. |
參賽者須於2013年5月24日(五),晚上18:30 集合,並於開幕儀式後,當日晚上21:00抽籤決定拍攝的地點與角色、道具等。
|
2. |
參賽影片的交件截止為2013年5月26日中午12:00前。繳交地點為大會所指定的收件地點 -【臺南市吳園藝文中心】。
|
3. |
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準時交件,或作品條件不符本競賽規則之影片,主辦單位本於鼓勵,仍儘可能安排公開播映,並可參加評選「評審團特別獎」及「最佳人氣獎」兩獎項。
|
1. |
參賽團隊於競賽開始之前,可預先準備的工作項目如下:
|
2. |
所有的參賽影片製作於2013年5月24日晚上9時至2013年5月26日中午12:00間,全片需於臺南現地拍攝暨後製為完整作品;且必須包含本競賽所規範之三個元素,即道具、地點與角色。
所有參賽影片須依據本競賽規範及所抽選的地點和角色,完成劇本及劇情設計;參賽影片若缺少任何一元素或有違相關競賽規則,僅可角逐【評審團特別獎】和【最佳人氣獎】。
(A)道具:
(B)地點:
(C)角色:
(D)片尾:
主辦單位: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、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、 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|
1. |
影片長度:
|
影片以五分鐘內為限。 |
2. |
對白字幕: |
參賽影片之對白皆須具備中英文雙語字幕。(大會有翻譯人員協助修改文法,但不負責全文翻譯)
|
3. |
輸出格式: |
繳交影片時,限以數位檔案存於USB 2.0/3.0隨身碟,並請在影片載具上清楚標明各團隊的參賽組號等訊息。
|
4. |
影片配樂: | 影片中同一首背景樂曲不得超過片長一分鐘。 |
1. |
參賽作品檔案。
|
|
2. |
劇照: |
參賽團隊須繳交五張劇照電子檔
|
3. |
創作理念: |
300字。 |
1. |
應設主要連絡人一名,該員應保持專線電話通暢,以利緊急聯繫。
|
2. |
競賽期間所有團隊人員,必須全程配戴主辦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(活動T恤),始可進入許可地點拍攝。
|
3. |
參賽作品如涉及抄襲、侵犯智慧財產權等情事,應由參賽者負擔全部法律責任。
|
4. |
活動期間請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活動紀錄側錄,以及宣傳必要之攝錄影等。
|
5. |
拍攝期間請注意自身安全,任何違反法律之行為舉止,應由參賽當事人負擔全部法律責任。
|
6. |
所有繳交影片,無論合格與否,都將接受評審團之審閱。
|
7. |
所有參賽及繳交作品應無償授權【2013臺南39拍片競賽】大會,以製作本屆紀錄專輯(DVD),並將參賽作品之 全片或片段,置於相關網站及媒體頻道以利宣傳。各參賽團體/導演得擁有該片版權,但必須於片尾明顯標示為【2013臺南39拍片競賽】參賽影片,及主辦單位等相關資訊。
|
1. |
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違善良風俗之情事,違者取消資格。
|
2. |
參賽作品中任何影像、音訊等使用,應確實遵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規範,如有違失應取消資格,參賽者並應負擔全部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|
3. |
拍攝過程若涉及損毀公物或私人財物等行為,參賽者應負擔所有賠償法律責任 。
|
4. |
其他參賽活動相關規範,請見官方網站,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告消息為依據。 |
1. |
拍片構想【 60% 】 |
|
說明: |
a. 創作想法
|
|
2. |
團隊經歷 【 30% 】
|
|
3. |
參展紀錄或其他 【 10% 】 |
1. |
報名者須先以網路報名:請填妥報名表格,寄word檔 (.doc)至報名專用電子信箱:
registration@tainan39.com |
|||||||||
2. |
報名者收到錄取入圍通知後,必須於三日內以電匯方式繳交2,000元報名費,並將電匯收據註明:匯款人姓名、聯絡電話,e-mail 至主辦單位,逾期繳費者,以自願棄權論。各入圍參賽團隊請自行負擔電匯手續費。各團隊請先確認已收到入圍參賽通知,方可匯款。入圍參賽團隊繳交報名費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
|
|||||||||
3. |
入圍通知後一週內將報名表件填妥簽名,以掛號郵戳為憑,郵寄至以下地址:
700 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1段197號 標題註明: 「臺南39小時拍片競賽報名表」
|
|||||||||
4. |
詳細資訊請洽:
戴叮玲小姐
|